(一)受助对象
具有河南卫生干部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
(二)受助标准
原省教委、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并轨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8〕51号)根据标准,我院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1900元。
(三)受助程序及要求
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在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后,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登记表》,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务必要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并审核通过,同时在面部识别的不定期抽查中状态显示正常、请假或顶岗实习。
(四)档案管理
建立学生免学费受助档案,按班级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