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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变动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5-11-10 来源:党办 字号:【

为规范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变动工作,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豫人社事业〔2012〕5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口学院文[201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规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变动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院事业的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学院在编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岗位等级变动应具备的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变动需要的基本任职条件和聘用条件参见《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豫人口学院文[2010]40号)中的“四”、“五”以及“《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附件2)。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人员,同时要求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五、实施步骤及程序

(一)公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变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公布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三)个人提出岗位等级变动书面申请,经所在处室(部)审核后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根据申请人数和空岗情况按照聘任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到校时间、近三年考核情况进行排序;

(五)人事处将申请人员和排序结果报院领导班子研究;

(六)对拟定岗位级别变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五天;

(七)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卫计委人事处审核,报省人社厅事业处进行岗位认定,之后按政策规定执行新的岗位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级别变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中王勇军院长任组长,黄其民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二)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5666221。

七、几个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岗位等级变动所涉及到的任职年限(以聘任时间为准)、工作年限、进院日期等时间,均计算到2015年10月31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变动采取逐级申报的办法进行,原则上不得越级申报。



2015年11月10日                


附:豫人口学院文[2010] 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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