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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16 来源: 字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

为全面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教职成〔2016〕388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培训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的专业课教师。

二、培养培训专业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明确的18个专业大类中的若干专业(见附件1)。

三、培养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养培训工作由各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承担,采取“学校+企业”或“学校+企业+行业”模式,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相结合。培养培训内容包含职业教育基本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四、培训时间

2017年6月中旬—2018年1月。培养培训总时间不少于65天,其中,职业教育基本理论课程20天左右,专业技能课程40天左右。

在充分考虑各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的基础上,2017年培养培训工作采取分批次、分时间段的方式弹性实施。各地、各学校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荐专业课教师参加培养培训,认真填报本年度参训教师的培养培训时间。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办公室根据各地、各学校填报的参训教师的培养培训时间,统筹安排培养培训工作。

五、培养培训名额

依据2016年9月各地、各学校预报的2017年“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专业需求人数,并结合《2016年河南省教育统计提要》中各地专任教师人数,分配了2017年参加培养培训教师名额(见附件2)。如本地区、本学校参加培养培训的需求较多,也可以突破名额限制进行申报。

六、培养培训评价及结果使用

各基地对参训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凡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员,经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颁发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的参训教师,在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审和各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结业证书并同时具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训教师,可直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七、培养培训经费

培养培训经费(含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实训耗材费、资料费、技能鉴定费等)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参训教师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各基地要切实加强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经费的管理,依法依规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各基地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将追究基地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有关要求 

(一)实施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教师“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我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总目标的现实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要高度重视,立足本地区、本校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分配名额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培养培训;对不能按时按量选派教师参加培养培训的学校,将在学校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酌减经费;对少数重视不够、选派教师参加培养培训不积极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基地要加强培养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为参训教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训教师应自觉遵守基地纪律和规章制度,立足专业建设和教学实际需要,明确目标、转换角色,高标准地完成学习任务。延期报到超过3天或无故逾期2天未报到的,取消其参训资格。累计请假超过一周的,不予结业,已发生费用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或个人负担。

(三)《2017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报名表》(附件3)和《2017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请于6月15日前发送至sspypx@163.com邮箱,并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各市、县属学校参加培养培训人员名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不接受市、县属学校及个人报名);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直接报名。

省教育厅联系人:刘娜   张云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办公室联系人:张蕊  赵莹 

联系电话:0371-63851565  1823713381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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