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处室(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3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在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省管干部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正式工作人员的15%。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按照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等程序进行,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2019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 宏 丁树德
成 员:赵 丽 张原震 李肖春
设办公室在党办人事处。赵誱任办公室主任,徐晓琳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有关要求
各处室(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做好个人总结,填写《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副处级以上干部同时写出书面述职报告。有关时间安排按学院通知执行。
附件:
1、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考核登记表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