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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学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焦锐乾 时间:2016-04-05 来源:总务处 字号:【


各处室(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院的资产清查工作,特成立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学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我院资产清查的领导和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2、清查范围  我院所有处室部的资产。

二、资产清查方法和时间

资产清查的方法是,首先由财务室出具学院各处室部资产明细清册,其次各处室部要按照财务室出具的明细清册,进行核对,将结果报财务室进行核查,最后由学院统一汇总,并经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后,上报省卫计委。

时间要求:

(1)、财务室出具学院各处室部资产明细清册(3月28日——4月15日)

(2)、各处室部核查资产并报财务室核对(4月18日———4月30日)

(3)、财务室核查(5月4日——5月13日)

(4)、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时间(5月16日——5月25日)

(5)、上报省卫计委(6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难度大,各处室部一定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切实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在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处室部的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3、各处室部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帐卡。

四、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勇军

副组长:王国忠

成  员:李肖春  王军  赵丽  张原震  杜泌  赵誱 张远  陆建平  白正堂  徐晓琳

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王军   成员:张靖、宋耀中、许运东、王以娟、张妍、焦锐乾、鲁金玲、刘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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